申请探亲?访友签证(停留期为「90天」以内)时所需提交的材料。
(注)“亲族",原则上指的是三代以内的血亲及姻亲关系。
申请签证时请通过本馆所指定的代办机构办理,原则上不接受个人申请。
各项材料均应在发行后3个月内提交(以下特定情况除外,材料上若标有有效期,则以材料标注为准)。另外,申请签证时所提交的材料,除护照、居住证等原件以外一概不退还。
持短期签证入境者,不能在日本国内从事盈利性活动。
在中国长期居住的日本人的配偶申请签证时,适合对象人员如下:
对象人员
1)与在中国国内居住的日本人(不包括无签证及持有有效期未满6个月停留资格的人员)婚姻状况存续且原则上与日本人同居的中国配偶。
2)若有去过日本的经历,且在日本停留期间,未违反出入境管理及难民认定法等日本国的法律。
※不满足以上条件且不能提供以下材料者,请按一般探亲?访友形式申请签证。申请多次签证时,必须能确认夫妻结婚一年以上,与日本人正在同居,且申请人有一次以上的赴日经历。
在日本长期居留的外国人的配偶或子女申请多次签证时,适合对象人员如下:
符合下列条件的人:
1)持「外交」、「公用」(注1)、「教授」、「艺术」、「宗教」、「报道」、「高度专门职」、「经营?管理」、「法律?会计业务」、「医疗」、「研究」、「教育」、「技术?人文知识?国际业务」、「企业内转勤」、「兴行」、「技能」、「特定活动(特定研究等活动?特定情报处理活动)」或「取得适用于关于高级人才特定活动告示イ、ロ或ハ的『特定活动』」在留资格在日本长期居留(注2)的外国人的配偶或子女
2)在过去三年内有赴日经历,且,在日本期间没有违反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等日本法令的人
注1 :邀请人的在留资格为「外交」、「公用」时,下述2的提交材料有所不同,请联系本馆具体咨询。注2:在日本的在留期间为1年以上者。
1、所需材料
(1)在中国的申请人所需准备的材料
提交材料 | 说明 |
(a)签证申请表 | 贴付照片 竖4.5cm×横3.5cm、白底、1张 |
(b)护照 | |
(c)户口本复印件 | 户口本首页及申请人本人页 |
(d)居住证等居住证明 | 仅限于户口不属于本馆管辖区域内的申请人 |
(e)能证明与在日亲属或朋友关系的材料 | 亲属关系:亲属关系公证书、出生医学证明书等(亲子关系、兄弟姐妹关系的证明材料没有有效期限的要求,夫妻关系的证明材料要求是发行3个月内的) |
(2)在日担保人所需准备的材料
提交材料 | 说明 |
(a)身元保证书 | |
(b)住民票 | 标明所有家庭成员及其关系 |
(c)在职证明 | ?公司经营者请提交法人登记簿滕本 ?个体经营者请提交营业许可证或确定申告书(控)的复印件 ?靠年金生活等无业者需附为什么不能提交在职证明的理由书(任意格式) |
(d)标有最新总收入金额的: ?课税(所得)证明书 ?纳税证明书(样式2) ?确定申告书(控)的复印件 | ?请提交左边所指材料的任意一种,不能使用源泉征收票。 ?提交的确定申告书(控)的复印件要有税务署的受理印,e-Tax的话,要有“受理通知”及“确定申告书”的标识。 ?如果无法提交左边所指材料,请出具无法提交该材料的理由书(任意格式)以及证明担保人收入或者所得的资料(比如,银行存折的复印件,工资证明书等)。 |
(e)有效的在留卡正反两面的复印件 | 外籍人士 |
注1: 申请人为两人以上时,请将其中代表者的个人信息填写在身元保证书上,另外做成一份全体申请人的名单表,与申请材料一起提交。
注2: 外国人做担保人时,原则上需具有下述任何一种在留资格并现居住在日本(在留期间需为「3年」以上)。
a.「外交」、「公用」、「永住者」、「特别永住者」(被抚养者除外)
b.「教授」、「艺术」、「宗教」、「报道」、「高度专门职」、「经营?管理」、「法律?会计业务」、「医疗」、「研究」、「教育」、「技术?人文知识?国际业务」、「企业内转勤」、「技能」、「日本人配偶者等」、「永住者配偶等」、「定住者」、「特定活动(特定研究活动?特定情报处理活动)」、「特定活动(高度学术研究活动、高度专门?技术活动或高度经营?管理活动)」*持「日本人配偶者等」、「永住者配偶者等」、「定住者」在留资格的被抚养者除外。
注3: 持「留学」签证在日留学的邀请人邀请其亲属赴日时,若担保人是所在学校的专职教授或副教授,上述担保人所需材料中(b)、(d)、(e)不需要提交。
注4:日本国文部科学省奖学金获得者作为邀请人邀请其亲属赴日时,除下述(3)材料的「住民票」、「有效的在留卡(外国人登录证明书)正反两面的复印件」外还需提交国费外国人留学生证明书、奖学金受给证明书或入学许可证(其中需明确标明国费留学生身份、奖学金支付期间、金额、所属大学的院系、在学资格)的任意一份材料??梢圆惶峤簧鲜觯?)材料。
(3)邀请人所需准备材料
提交材料 | 说明 |
(a)邀请理由书 | |
(b)停留日程表 | 填写样式请参考此处 |
(c)住民票 | 标有家庭所有成员及其关系 |
(d)在职证明及在学证明 | ?公司经营者提交法人登记簿滕本 ?个体经营者提交营业许可证或确定申告书(控)的复印件 ?靠年金生活等无业者需附为什么不能提交在职证明的理由书(任意格式) |
(e)有效的在留卡正反两面的复印件 | 外籍人士 |
(f)能佐证赴日目的的材料(根据需要) | 医院的诊断书、结婚典礼的预约票 |
(注2)在日担保人和邀请人为同一人时,上述(c)、(d)、(e)不需要提交。另,根据审查需要,有时需追加提供上述以外的材料。
2.其他相关事项
(1)签证费
175元(代办机构将额外收取一定的代办费,详情请咨询各代办机构。)
(2)审查所需时间
本馆自受理翌日起第4个工作日发给结果(例如本周二受理,下周一发给结果)。 但因审查的需要,有可能在上述工作日内不能出审查结果,请提前申请。
(3)签证有效期
有效期为「3个月」,根据审查情况发给停留期限为「15天」、「30天」、「90天」的签证。